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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呈报表
年 月 日
姓名 |
系部 |
班级 |
建议处分种类 | ||||
违纪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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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分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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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主任 意见 |
系学工办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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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告知学生申诉权益 |
□ 纸质通知 □短信通知 □电话通知 □电子邮件通知 □其他
注:1、学生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可以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办公室设学工处(电话0731-58595661);2、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,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并告知申诉人;3、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,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可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并告知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。 | ||||||
是否告知家长 |
□成年人(可告知学生家长或代理人) □未成年人(必须须告知家长或监护人)家长(或监护人)签字: 年 月 日 注: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,需家长签字。 | ||||||
申诉情况说明 |
注:学生申诉委员会办公室签署意见 | ||||||
学工处 意见 |
注:记过以下(含记过)系部报送材料,由学工部审查批准。 | ||||||
主管院领导意见 |
注:留校察看(含退学处理)以上须主管领导批准。 | ||||||
注:开除学籍处分,须提交院长办公研究决定,并报送教育厅备案。
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
学生处分通知书
年 月 日
同学:
你因 原因,
根据
接此通知书后若有异议,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;(或接此通知书后若无异议,请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校手续)。
学生(签字): 学工部(盖章):
日期: 日期:
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
学生处分通知书(存根联)
年 月 日
同学:
你因 原因,
根据
接此通知书后若有异议,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;(或接此通知书后若无异议,请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校手续)。
学生(签字): 学工部(盖章):
日期: 日期: